作者: 一块闲肉发布时间: 2025-05-20 09:38:39 浏览:6 次 发布地: 天气: 晴

        你可能不认识我,但你一定不认识我。 多年来,我一直想象自己能有一个成名作。它应该是一本书,也可能是一幅画。它红遍大街小巷,而我谦虚低调,只在别人一再询问下矜重地承认:哦呵呵,确实是我写的。 于是,我耽于幻想之中,忘记了这样一个真谛:生活一切皆是作品。 “你可能不认识我,但你一定听过我的歌。” 想必网上冲浪的朋友们都遭遇过这一挑战。当旋律响起,我们惊呼“原来是你!”可就是无法记起歌曲的名字。我们只叫它们抖音神曲,甚至压根没意识到它们的存在,就像我们理所当然地忽略了那些优秀原创音乐人(不会自我推销的音乐人不是好的短视频家)。据传,他们给某某顶流歌手调过修音电参。 我不禁慨叹,自己的成名作幻想真是过于死板,直到我看到这条: “你可能不认识我,但你一定看过我的表情包。” 望着评论区里的“天下谁人不识君”,我终于意识到,互联网时代,一个人的成名作可以是一段旋律,也可以是一帧截糊了的动图。试问谁不知道“真香定律”?它给王境泽带来了一年百万的版权收益。 生命是场演出,作品无处不在。一种丑恶,一个怪癖,一桩糗事,都是你的自我介绍。 “你可能不认识我,但你一定买过我卖的红薯粉条。” “你可能不认识我,但你一定吃过我做的半熟豆角。” “你可能不认识我,但你一定见过我的外卖备注:多麻多辣!!要两双筷子!!!” 正当我为自己的领悟欢心,转眼又看到了这条: “你可能不认识我,但你一定看过我写的剧。你可能没看过我写的剧,但你一定看过我演的电影。你可能没看过我演的电影,但你一定看过我演的段子。你可能没看过我演的段子,但你一定看过我现在这条段子。” 惭愧,连想要拥有成名作本身也可以是自己的成名作这点都没意识到,看来我的失败是必然的。不敢想象,我错过了自己多少个高光时刻。    原来所谓成名作,就是要想成名,必须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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