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或无法获二倍工资?
在劳动纠纷中,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往往是一个关键因素。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与二倍工资之间的那些事儿。
首先,咱们得明确什么是补签和倒签劳动合同。补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段时间,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签订的日期为补签的时间。而倒签劳动合同呢,则是将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往前推,签订日期为实际用工之日。
通常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以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来抗辩,这时候情况就变得复杂了。
比如说,有个案例是这样的: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公司提出补签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为补签的当天。小张觉得自己权益受损,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但法院最终认为,补签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小张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在受胁迫等情况下补签的,所以驳回了小张的请求。
再比如,小王遇到的是倒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把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倒签到他入职的那一天,小王同样主张二倍工资,可法院认为倒签行为表明双方对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达成了一致,小王也未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所以小王也没能拿到二倍工资。
这就给咱们劳动者提了个醒,在面对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谨慎考虑。如果觉得自己的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补签或倒签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愿。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要依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要试图通过补签或倒签来规避法律责任。毕竟,一旦被认定为违法,不仅要支付二倍工资,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总之,补签或倒签劳动合同后的二倍工资问题并非一刀切,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大家在劳动关系中要多留个心眼,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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