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自由,就是被别人讨厌发布时间: 2024-07-11 12:44:58 浏览:0 次 发布地: 广州市 天气: 晴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如果不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但是,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 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 总的历史发展中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是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但是同时又承认而且必须承认精神的东西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事物的同一性表现在: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 一切过程都有始有终,一切过程都转化为它们的对立物。一切过程的常住性是相对的,但是一种过程转化为他种过程的这种变动性则是绝对的。 在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在特殊性中存在着普遍性,在个性中存在着共性,在相对的东西里面有着绝对的东西。 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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