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中旬,在最热的时间去了趟武汉,会见某电信诈骗案嫌疑人。同案犯近五十个,都是些不大年纪、家境平凡、履历干净的懵懂青年。光谷某楼三四层全部被抓,该拘的拘该捕的捕,还上了湖北当地的新闻。绝大多数都是些公司中下层员工。一般而言,中下层只负责自己的局部事务、部分环节,只知一叶焉知全貌?自已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受公司高层欺骗的受害者,全部按诈骗罪处理有所不妥。很多人不知道律师的工作究竟是在做什么,到底有何价值。例如就电信诈骗而言,定你罪和辩你无罪用的都是同一个法条,基于的都是同系列事实。条件相同而结论却相反,到底为什么?计划之后会用几期视频单独聊聊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问题,希望对各位理解我国的刑事法规有所帮助。 Ps:会见的时候我的当事人跟我说,他已经在看守所呆了近半年了,但从成都来武汉工作没多久就被抓,遗憾还没好好看过武汉。长江大桥、黄鹤楼、渡轮⛴️、热干面,说他如果有幸很快出来我们俩一起相约在武汉玩几天。当事人和律师的关系,可以很简单也可以非常复杂,我一直很感念这种简单的当事人给我的纯粹的信任,继续加油吧,期待本案的后续。
评论:
时光荏苒: 看来能把诈骗分析透彻的也只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