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丰律师发布时间: 2024-11-10 21:53:13 浏览:1 次 发布地: 天气: 晴

        民间借贷的基础知识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 一、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就是说你要起诉一个人欠你的钱,必须要拿出对方欠你钱的证据,口说无凭。如此之外,还要证明你给对方转账属于借款,而不是投资款、赠与及还款等情况。 二、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写借条什么的没有写明出借人是谁;另外一种情况,是将该笔债权转移给他人了。 三、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大家只要记住,如果出借欠款的时候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日后起诉对方要求还款时,不需要跑到对方的居住地。直接在己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即可。 四、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该条内容不用去仔细看,只要记住生活中尽量不要给别人提供担保,乱签字就行。因为成为担保人以后,即使最终法院没有确定你应该承担责任,但是麻烦事会非常的多。 五、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院受理并不代表会胜诉,只不过是给我们起诉的权利而已。 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律师 #普法宣传 #法律咨询 #民间借贷 #每天分享一条法律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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