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那个唇红齿白风华绝代的男子,开始发福,并有了归属。 还记得当初他白衬衫,黑框眼镜,整日整日泡在图书馆里,一身书香气,比所有人都要耀眼夺目。 二月,他带她回家。 他们珠联璧合,写了春联,红纸黑字,般配至极。 他不再是少年。 以后他会是她的夫,也会是一位父亲。 还记得当初他说,他想回乡,稳定下来。 他做到了。 我一直都知道,能降得住这样有才华的人,必定不会差到哪里去。 果然如此。 时间走得好快啊。 一站又一站,人来人往,来来去去。 看见了太多故事,我只觉得沧桑。 我像是一个见证者。 见证所有人的故事情节。 我又像是一个旁观者。 旁观着所有人的喜怒哀乐。 我好像活了许久许久。 久得习惯了世事无常,瞬息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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